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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免资封片不是邮政用品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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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资封片不是邮政用品吗  发帖心情 Post By:2006/7/27 10:24:00 [只看该作者]

来源:集邮博览 作者:陈森元

随着免资封、片参展,免资封、片属性的讨论也提到了集邮学术研究的议事日程。

有一种观点认为免资封、片不是邮政用品,据说因为免资封、片不具备“邮资预付”的功能。笔者的看法与此相反。

先看什么是邮政用品。

邮政用品是国际集邮联规定的邮展竞赛性展品类别,《FIP邮政用品展品评审指导要点》对邮政用品的定义是:“邮政用品由那样一类邮件组成,其上带有经正式批准预先印上的邮票图案,或分级标识或说明文字,用以表明邮资的一个特定面值或相关邮政业务资费已预付过了。”

由上述定义界定邮政用品,其标准核心为二条:一是“预印”,凡没有预先印上邮票图案或分级标识或说明文字的,都不是邮政用品。二是“表明邮资”即具有邮资,即表明“面值”,或表明“相关业务”的资费。

再看免资封、片。

免资封、片按印刷方式分为预印免资和加盖戳记免资两类。后者不属于邮政用品之列,在此不论。前者在封、片邮资图位置“预印”有免资图案或免资文字,以此作为免资标识,表明“相关的邮政业务”,即免资封、片所限地、限时、限平常邮件业务的资费,经邮政部门批准免去,即资费为“零”。免资标识类似邮票,其特殊图案或文字说明具有“邮资已(预)付”的功能。免资封、片在实寄使用中,邮局不作欠资处理,完全证明了这种功能。可见免资封、片符合FIP邮政用品的定义。

免资封、片属于邮政用品,在《中国集邮百科全书》更有明确的表述(邮政用品条):“集邮界称谓的邮政用品特指用于各种邮政业务,预印邮资(或免资)的用品。主要有邮资信封……”在邮资信封条纳人“……经邮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免资图文,以供用户使用的免收邮费的信封”。《中国集邮大辞典》也将免资封、片、简条纳人邮政用品邮资封、片、简类。

免资封、片的邮政用品属性,国家级邮展评审员李明先生也做过论述:“一些地方邮政当局发行的免资封、片,它们虽遭邮电部的明令禁止,但在某一局部地区仍完成了实寄的功能,因此,这些预印有免资标志图案的封片事实上已属于‘邮资用品’(作者注:即邮政用品)行列。”(见《集邮》1994.8李明《“邮资用品”的名称、内涵和外延》)

中国集邮文献与中国集邮专家对免资封、片的定性依然是根据FIP有关规则,虽文字表述不同,其精神实质,仔细理解是一脉相承的。

邮政用品概念从FIP引进中国,因各国“邮情”不同,FIP规定不可能涵盖各国邮政的方方面面,与国际集邮接轨,也要从我国邮政实际出发。求真务实是指导我们正确理解集邮问题的一把钥匙。鉴定免资封、片是否是邮政用品,钥匙出自外国人之手,但也必须掌握在中国集邮者自己手中,自己说“不”,外国人能说“是”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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