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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  作者:北京金币
--  发布时间:2008/9/11 14:44:00
--  广州黑老大强迫中小学生入会 一审被判死(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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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名被告坐在审判席上听候判决。昨日,广州"黑龙会"案一审宣判。

新快报9月11日报道  强迫中小学生拜“关二哥”入会,外泄组织秘密者砍断手指,动用私刑打死两人、枪杀一人……一帮由年轻人主导的黑社会组织“黑龙会”成立一年时间,势力已渗透到白云区竹料镇各中小学,发展成员近百人,光在校学生就有60人。他们抢劫杀人、敲诈勒索、围攻村委、强收“保护费”,致3人死亡,并拥有6支手枪和70发子弹。

昨日,“黑龙会”老大冯志希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抢劫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一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。其余13人也分别被判刑。

现场

大爆粗口 法官提醒要文明

昨日上午9时30分,宣判在广州市中院进行,14名被告在法警的监护下有秩序地进入法庭,他们面无表情,根本无法让人与手段残忍的黑帮分子联系在一起。

而“黑老大”冯志希假如脱下囚服,看上去与平常人无异!三名戴着眼镜的青年年人(作案时未成年),看起来更像中学生

从进入法庭到坐下,所有被告人都表情木然。有些人把视线停留在旁听席上,寻找亲人,点个头就当是打招呼;有些人一直低垂着头。

因为所涉案情较为复杂,厚厚一本100页左右的宣判书,三名法官轮流念,也花去了长达3个小时的时间,让旁听的一些家属都已经昏昏欲睡。

中午12时左右,随着法官一声“全体起立”,关键的宣判开始了,安静的旁听席上顿时一阵骚动,当听到“冯志希死刑!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时,好几位女性家属开始发出低低的饮泣声。

“我要上诉,都判死了讲什么文明”!宣判结束后,冯志希立即在庭上用广东话愤怒地嚷嚷,并夹带着不少的脏话。

审判长提醒他,说话文明一点时,他立即激动地回应:“还要什么文明啊!我都要死了,要上诉!”

被判死缓的冯志钊则大声表示:“没什么好说的,不上诉。”

当审判长问到附带民事诉讼人的意见时,被害人刘某的妻子激动地站起来说,他们害得她“夫亡子散”,她要上诉,要求增加赔偿。

判决

一死刑一死缓两无期
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,主犯冯志希、冯志钊均构成: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抢劫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五项罪名。

法院作出如下判决:冯志希死刑;冯志钊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;冯志君无期徒刑;冯镜威无期徒刑;冯浩清有期徒刑20年;萧浩敏有期徒刑17年;萧鉴全有期徒刑15年;冯柱威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;冯浩钊有期徒刑13年;杨剑聪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;冯某文有期徒刑9年;林棣明有期徒刑7年;冯某峰有期徒刑7年;冯某杰有期徒刑3年。

恶行

动用私刑 四小时殴死两人

2006年6月4日晚上8时许,因怀疑被害人刘玉祥、陈亚志盗窃了“黑龙会”聚会地点的DVD机,“黑龙会”成员为“维护组织利益”,将两人带至竹二村运河边执行私刑。

他们责令两人写下道歉书,后又拳打脚踢,并用竹枝、防盗锁、铁水管、拳套、皮带等工具轮番殴打,严刑拷打持续长达4小时,几乎全体骨干成员都参与这一事件。后在“老大”冯志希的授意下,两名重伤者被抛弃在路边,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,抢救无效死亡。

暗藏枪支 争生意打死毒贩

2004年6月23日,冯志钊为不让蔡某继续在白云区钟落潭镇附近卖毒品,指使手下对蔡某实施抢劫。当晚10时许,几人以购买毒品为由打电话将蔡某骗来后,即上前抢蔡的财物,遭到反抗后,谢文信持自制的猎枪射击,致蔡某伤重死亡。

冯志钊为壮大组织实力,通过多种非法途径收集枪支5支、子弹66发。

寻衅滋事 攻村委强包工程

据指控,该组织多次前往在白云区竹料荔江酒店、竹料管理区四川街饮食档口等场所寻衅滋事、强行收取保护费;多次聚众殴打与其组织成员有矛盾的人员;还开设赌场,为他人的赌场“看场”,收取保护费。

2005年11月,冯志希、冯志钊等人不满竹料大纲领村委将村建筑工程进行招标,遂纠集成员60多人围攻大纲领村村委,恐吓、威胁,强迫村委当场写下保证书,保证以后所有的工程都取消招标,指定由冯志希、冯志钊二人承建,并先后承建大纲领路路基砌石工程、排水工程,收取大纲领村村委18万元。

内幕

称霸一方 逼中小学生入会

“黑龙会”的头目冯志希、冯志钊是亲兄弟,冯志希29岁,冯志钊24岁,两人都是广州人,曾因抢劫、故意伤害等罪名坐过牢,两人都是“二进宫”了。

法院审理查明:冯志希、冯志钊两兄弟从监狱出来后,深感不能再单打独斗,要形成势力才能称霸一方。自2005年7月份起,他们先后纠合了12人,众人拜过“关二哥”成立“黑龙会”。这14名成员除了冯志希是1978年出生的外,其余13人均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,其中3名成员在作案时尚未满18岁。

就是这些“80后”的年轻人,在白云区内欺行霸市、强迫中小学生入会,动用私刑活活打死两人,枪杀一人,敲诈勒索,无恶不作。

严格考勤 成员近百帮规多

2005年底,“黑龙会”将目标瞄向了中学生,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期、意志薄弱、可塑性大、容易受到诱惑,“黑龙会”采取威胁、恐吓、引诱等手段,积极发展在校学生,还帮助入会学生殴打与其有矛盾的同学。短短一年时间内,“黑龙会”发展成员近100人,光是在校学生就有60人。

“黑龙会”会规严苛,要求绝对服从“老大”、“服从指挥、忠于帮会”、“不准出卖组织秘密”、“内部人员必须团结、切忌勾心斗角”,外泄组织秘密者要砍断手指,并建立了严格的帮会等级。

为强化“组织性”和“纪律性”,“黑龙会”要求所有成员上交“生辰八字”、电话号码及家庭情况等,登记在案装订成册,还对组织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,对成员表现定期考核,剔除不合格或违反帮规的成员。

法官:社会没有放弃你们

记者了解到,在14名黑帮成员中,冯某文、冯某峰、冯某杰三人犯罪时还未满18岁。

冯某文的父母打鱼为生,对他都有教育,但收效甚微,其在竹料某中学读书,比较好动,时有迟到旷课违反纪律,基础差,无心向学,三次离校,老师父母多次劝其回校读书均无效;冯某峰家中经济环境较好,父亲自办厂,平时在家管教严,但不了解其社会交往,其无心向学,时有迟到旷课违反纪律,上课经常睡觉,成绩差,学业受影响;冯某杰性格活泼好动,容易崇拜偶像,喜欢结交社会上不良青少年。昨日的宣判中,与以往的刑事判决不同,因为此案涉及未成年人,法官在判决书还专门对他们有一段语重心长的话:“未成年被告人以后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,社会及家人都没有放弃你们,希望你们正确地对待法律裁判认真反省,改过自新,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” (本文来源:金羊网-新快报 作者:余亚莲 实习生 马海燕 通讯员 穗法宣)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